bat365关于集中开展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活动的通知

信息来源:学工组   点击次数:  发布时间:2012-05-08


各位老师、同学:

教风学风是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,教风学风建设也是学院经常性的基本工作。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,营造浓郁的育人氛围,经研究,定于5月8日至6月8日在全院集中开展教风学风建设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加强教风学风建设 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

二、活动目标

以强化课堂教学和寝室管理为切入口,以落实教师教学工作规范、促进学生自觉自主学习为重点,开展教风学风建设主题教育、检查督促、评比表彰等活动,健全管理制度,完善工作机制,使我院教师教学严谨,做到教书育人紧密结合,使学生纪律意识明显增强、学习氛围明显浓厚、寝室环境明显改善、考试风气明显好转,力求形成教风学风建设齐抓共管、常抓不懈的长效机制。

三、活动内容

1.强化课堂管理,规范课堂秩序

严格上课纪律、考勤制度,严禁学生旷课、上课迟到、早退、带食物到课堂、接打手机等不良现象,强化教师管理课堂的主体责任,维护良好的课堂秩序。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、课堂管理责任制、学业预警机制,实行课堂情况日报告、违纪情况周通报制度。

2.强化寝室管理,优化学习环境

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管理制度,推行文明寝室公约,健全辅导员、班主任下寝室制度、强化寝室安全、卫生管理,杜绝各类违纪行为,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、生活和行为习惯,共同营造安全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。

3.强化考试管理,严肃考风考纪

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规定,建立责任追究制,加强诚信教育,狠抓考风考纪,严肃查处考试违纪和舞弊行为,维护考试的严肃性,创建良好的考试风气和考试秩序。

四、活动要求

1.加强宣传,层层动员。从即日起,学院将集中开展学风建设主题宣传活动,强化“教学神圣、教师神圣、课堂神圣”的意识,营造“全员抓学风”的良好舆论氛围。通过召开教职工会议、学生骨干动员会和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动员,形成舆论氛围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狠抓落实,务求明显实效。

2.加强领导,形成合力。各系主要负责人是教风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,要高度重视,亲自动员,围绕活动目标和内容,明确责任、分解任务,要组织力量,充分发挥党员干部、辅导员、班主任、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,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学院每月要专题研究一次教风学风建设问题。

3.齐抓共管,务求实效。学院各部门要紧密配合,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意识,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并结合期中教学检查等工作,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、督促、检查活动,树典型、抓骨干,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。

五、总结评比

教风学风建设活动月结束时,要认真做好活动的测评和总结工作。根据测评,进一步完善教风学风建设相关制度,按照考勤情况,评选出学风优良班级并进行表彰。

 

 

浙江科技学院 bat365

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

 

附:上课考勤管理办法

 

 

 

学生上课考勤管理办法

 

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,营造浓郁的育人氛围,端正学生们的学习态度,规范学生们的学习行为,提高学生们的学习热情,bat365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院集中开展教风学风建设活动。现拟实施以下办法:

一、  对旷课学生,视其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、取消考试资格直至纪律处分处理:

1、一学期某科目旷课超过3次(包括教师课堂点名和院学生会点名)或1/3作业未交,取消本学期本科目的考试资格;

(注:2学时/次,3学时/次均按同样记法。)

2、一学期旷课达到12学时,警告处分;

3、一学期旷课达到24学时,严重警告处分;

4、一学期旷课达到36学时,记过处分;

5、一学期旷课达到48学时,留校察看处分;

6、每两周对这两周内旷课2次(4学时)及以上的同学进行学院宣传栏公示,本学期累计旷课8学时及以上,学院发文通报批评。

二、  对于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学生,同时受到下列处理:

1、取消其当年(相关文件下达后一年时间为限,下同)参加省、学校和二级学院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评定资格;并延长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时间。

2、现职担任校、二级学院、班级学生干部的一律予以免职,并在其后一年内不得再担任学生干部;

3、在当年的综合测评“德”素质测评中,按照“违纪处分减分对照表”减去相关等级的相应分数。

三、违纪处分减分对照表(注:德育测评总分值最高为15分,最低为0分,不出现负分。)

分类

记实项目

分值

说明

违纪

处分

减分

通报批评

2分

以相关文件为依据

取消考试资格

6分

警告

8分

严重警告

10分

记过

15分

留校察看

20分

注:1、德育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:德育测评成绩=[总体印象分×70%+(0~30)分] ×15%。

2、对于旷课的统计,以任课教师及学生会学习部点名单(需任课教师签名)为准。

3、以上办法自2012年5月8日起实施。

 

 

浙江科技学院bat36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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