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补考工作的注意事项

信息来源:学院办公室   点击次数:  发布时间:2019-02-26

各二级学院:

2018-2019-2学期的补考于228-38进行,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做

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学生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,加强考试管理,端正考风,严肃考纪。

一、考前要求每位监考教师严格按照《浙江科技学院教师监考职责》履行各项监考任务,做好领卷,座位编排、写好板书(考试内容、时间),清理考场,宣读《考生守则》及核对考生有效证件,考生在补考名单上签名等工作。

二、考前做好学生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,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严禁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,一经查实,一律按作弊处理。根据《浙江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细则》浙科院教【201747号文件第五条第三款规定,“考试过程中,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的,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”。

三、强调考生必须带齐有效证件(学生证和身份证)才能参加考试,一卡通不能作为有效考试证件,补考必须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换证考试学生须身份证】。如有证件遗失者,请考前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补办手续(身份证遗失到派出所办理、学生证遗失到教务处办理),学生凭临时身份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《学生证补办申请表》或自助打印学籍证明可以参加考试,考试现场不办理任何证件、证明。(学生证注册完毕及时返还学生,以免造成补考学生证件不全)

四、取消考试资格、缺考、作弊、重修学生无资格补考。

五、补考期间不单独增加班车,请各位监考老师注意。

教务处 2019.2.2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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