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教务处《关于春季教材征订通知》

信息来源:学院办公室   点击次数:  发布时间:2008-11-14

关于春季教材征订通知
(添加时间: 2008-11-14    阅读次数: 2次)
 
关于征订2008-2009年春季教材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(部):
请各二级学院(部)务必在2008年12月6日前将《教材使用计划表》及教材选用评审表交教务处教材中心(小和山A1—117室)。
教材仍采用网上征订的方式,具体要求如下:
1、每门课程只能选用一种教材,按照各二级学院(部)已通过选用评审的教材征订。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及任务书,准确确定课程所需教材名称。
2、为了避免错订,教师可通过登陆“教务管理系统”,在“信息查询”下拉菜单里的“教材信息查询”中查寻教材相关信息,同时,我们教材中心在小和山A1—117室提供部分样书及一些出版社的教材目录,欢迎教师查阅。
3、对各二级学院(部)承担的课程所需教材,应全部在《教材使用计划表》上列明。过去学年已发的或不需要教材的,请在《教材使用计划表》中“教材名称”一栏里注明,避免漏订。
4、教材征订以班级为单位,所用班级应全部一一列明,应特别注意中澳班、国际班、专升本等班级所用教材;班级名称必须填写规范,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所定义的代码为准。
5、此次只征订2008-2009年春季所用教材。
6、外文原版教材、音像教材(磁带、光盘等)及实验报告本等均需注明。
7、各二级学院(部)要根据《浙江科技学院关于教材选用与征订的暂行规定》的要求,对教材的征订严格把关。各系(所、教研室)主任需对本系(所、教研室)征订的教材复核把关,在做好教材选用评审工作的基础上,做好教材的征订。并在《教材使用计划表》上签名,各二级学院(部)教学院长(主任)负责审核并在《教材使用计划表》上亲笔签名。
特别提醒
1、专升本教材原则上不再征订,若需征订须和学生沟通,确定实际用书人数。
2、辅修专业教材也由我处统一征订。
3、艺术学院05级学生所用的教材,请二级学院事先与学生达成一致,确定实际用书人数后再征订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请各二级学院(部)务必在2008年12月6日之前上交完整的《教材使用计划表》,若因未及时预订教材而造成学生课前无书的,由相应院、部承担责任。如有不明事宜,请及时与教材中心联系。电话:85070878
特此通知。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  务  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.11.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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